一、发挥建言作用,助推内涵发展
2024年,校学术委员会发挥引领带头作用,与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会在各类项目申报指导、评审评议、科研制度、学术评价标准、学术道德规范、科研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及意见,为学校学科建设、项目培育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了学术咨询和指导。
二、完善组织建设,保障机构履职
(一)调整委员名单
根据工作需要,调整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,经过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印发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调整的通知》(院政〔2024〕6号)。
(二)设立专门委员会
经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第2次会议集体研究,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:学术研究专委会、文艺创作专委会、学术道德专委会。专委会旨在细化校学术委员会职责,提升履职能力。
(三)成立分委员会
审议并批复音乐学院、舞蹈学院、戏剧学院、澳门门金沙游乐场、美术学院、设计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公共教学部等8个教学机构成立学术委员分委会,切实落实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,提升各教学机构的科研规划及科研管理。
三、健全管理制度,提升管理成效
本年度共召开6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,审议议题涉及学科建设、科研奖励、科研平台、制度完善、科研绩效、项目评议、学术道德及规范、职称评审等内容。
依托秘书处,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,加强对学术道德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审核,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,修订《安徽艺术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院政秘〔2024〕38号),《安徽艺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(院政秘〔2024〕49号)。稳妥处理论文撤稿、一稿多发、著作权争议等事项。编制《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》、动态更新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》,组织全校教师签订《学术规范承诺书》。
四、规范履职流程,落实委员职责
(一)多形式推动委员履职
制定《安徽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反馈表(书面)》,对无法现场参会的委员,要求其根据议题内容提交意见反馈表,规范履职流程、落实委员职责、提升工作效率。
(二)逐步推进科研奖励审核
根据学校教师科研发表实际情况,结合科研奖励发放流程,对科研奖励实施分批审核,保障和激发教师科研热情。
(三)解读审议职称条例
针对职称评审文件中的相关条例概念不够清晰等问题,提请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。根据学术委员会的最终意见,做出相应结论,推进评审工作开展。